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
使用维护
1.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,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。但在未安装完毕前,切忌通电试转。
2.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,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,电动葫芦,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,钢丝绳电动葫芦纯铜电机,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 是否正常可靠。
3.在使用中,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,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(120次)的情况下使用。
4.安装调试和维护时,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,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,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(10t,16t,20t必须大于120mm)。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,微型电动葫芦/家用小吊车,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,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。
5.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。
6.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,切断电源。
7.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,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,严禁歪拉斜吊。
注意
1.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。
2. 起吊物体、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。
3. 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,不得斜吊。
4. 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。
5. 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。
6. 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。
7. 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。
8. 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。
9. 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。
10.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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